今年以來,貢山縣把“兩個責任”落實作為治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重要抓手,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層層傳導壓力、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有力地推動各級黨組織落實責任,確保全縣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召開全縣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十大專項治理行動會議,及時下發《關于成立貢山縣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十大專項治理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貢山縣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十大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貢山縣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十大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重點任務責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明確縣委書記為領導小組組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提出了總體要求、工作任務、紀律要求,為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和紀律保證。
根據上級黨委和紀委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縣紀委結合當前全縣扶貧領域實際,細化并出臺了《2018年下半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問題清單、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督查工作方案》《貢山縣紀委集中督查脫貧攻堅工作作風方案》,建立完善了貢山縣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1年2例會、一月一報告,直查直辦、問題線索發現、通報曝光、統籌協調六項工作機制;在開展監督檢查中,抓住重要環節,看住“關鍵少數”,以“點穴”式、開展明察暗訪、暗察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開展各類監督檢查64次,抽查建檔立卡戶46戶,發現問題22個,對20家單位、4個村“兩委”班子進行通報,57人被點名道姓曝光,下發監察建議書5份,責成1個單位作出書面情況說明;扶貧領域立案3件,8人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當前,貢山縣各級黨委(黨組)、各職能部門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各負其責、各盡其職、調協配合;特別是各相關成員單位切實加大了對扶貧資金項目的監督管理,完善了對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溝通協調移送制度。(廖建新)